经学院研究决定,从2025年1月10日起,正式启用院徽、院训(详见附件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院相关网站、公众号、视频号,新制作的出版物、宣传物、徽章、证书、证件等公开场合,应使用院徽、院训;
二、学院宣传以及大型公共活动等公开场合,应使用院徽、院训;
三、未经学院同意,任何个人或使用单位不得对院徽、院训进行更改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动物医学院院徽院训及释义
安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
2025年1月10日